今天,我看了一篇法制故事《送只毒雞做學費》。
講的是一名男子,為了獲得利益,不惜對兩個家庭下毒,再化妝成“神醫(yī)”,給“病人”解毒。但對兩個家庭造成了慘重代價:一名男子中毒后因毒侵心臟,專門做了心臟手術,而且今后必須持續(xù)服藥以對病情進行控制,但一個小孩因中毒導致四肢萎縮、腦萎縮,長期臥床,已經成為植物人。孩子的母親說:“我的孩子現在連動都動不了,也不會喊我一聲——媽媽”。
可見,隨意接受別人的東西,造成的危害有多大。所以,我們不能隨意接受別人給的東西,要學會保護自己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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